实务问答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最容易出问题的是哪几项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年年在做,稽查来了最怕被调减,哪一环最容易塌?」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年年在做,稽查来了最怕被调减,哪一环最容易塌?」

先校准一个数字,免得算错账:现行比例是 100% 和 200%。依据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7 号),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再按实际发生额 100% 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成本 200% 摊销;同份公告把 2021 年第 13 号、2022 年第 16 号、2022 年第 28 号同时废止,旧口径别再拿来用。

一、第一项:活动本身就不该加计

加计扣除保护的是研发活动,官方定义是: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判定看三个要点——有明确创新目标、有系统组织形式、研发结果不确定。

财税〔2015〕119 号另列了七项不适用的活动:常规性升级;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的重复或简单改变;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

以下是我的分析判断,不是结论:这项排第一,不是因为它最容易被查出来,而是因为它一开始做就错了、后面补不回来。工时材料辅助账都能补,项目性质一旦被认定不属于研发,已加计的那部分要整体出来。

二、第二项:人员人工,工时说不清

真正的坑是这个人算不算「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97 号第一条把范围拆成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三类。

更硬的一条在第二条(二):人员同时从事或用于非研发活动的,「应……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以下是我的分析判断,不是结论:多数争议不在记不记工时,而在工时记在纸面上、人实际坐在哪台机器前没人能还原。把记录挂到打卡或报销凭证上,比单独一张 Excel 管用。

三、第三项:直接投入与生产共用

直接投入费用含研发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动力、中间试验与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检验费,以及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费和经营租赁租入的仪器租赁费。规则写得很细,2015 年第 97 号第二条(四):

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应扣减已归集计入研发费用但在当期取得的研发过程中形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间试制品等特殊收入;不足扣减的,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零计算。「按零计算」四个字很重,边角料卖了点钱没扣减,这一项可能整体不能加计。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同样不得加计扣除或摊销。

四、第四项:委外研发与关联方定价

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研发,按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 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计算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委托费用实际发生额应按独立交易原则确定,关联方受托方应提供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跨境的另算,依据财税〔2018〕64 号(119 号文中「委托境外不得加计扣除」的表述已被废止):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五、第五项:资本化与摊销(只说核到的)

形成无形资产的,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按无形资产成本 200% 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 10 年。这一节分量比前四项轻:核到的官方文本只到这两个数字,资本化的开始时点规则未核到统一条文,不展开、不给判断标准。

六、第六项:辅助账本身有缺陷

征管这一头是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公告 2023 年第 11 号第三条:

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由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并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该表与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不再需要事前备案或审批,留存备查的分量反而更重——不报给税务机关,你得自己拿得出手。辅助账依据是 2015 年第 97 号第五条:研发项目立项时应设置研发支出辅助账,由企业留存备查,年末汇总填报辅助账汇总表。最容易塌的三处:一个年度只做一张总账、年中换样式不交接、年末按申报表倒推辅助账。

七、三件可以现在就做的事

按七项排除列举把在做的项目过一遍性质,尤其常规性升级、直接应用、简单改变;把工时和共用的记录做实,能不能还原现场比记多少小时要紧;用起预缴窗口——2023 年第 11 号给了可选时点,7 月预缴可就上半年、10 月预缴可就前三季度自主选择享受,没选的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各地主管税务机关对研发活动边界的具体把握不完全一致,以主管税务机关答复与当期官方文本为准。

结语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最容易塌的,不是比例,是性质与留痕。

七项排除列举决定哪些钱根本不该进研发;人员工时、共用投入、委外 80%、辅助账三处决定进了账的钱能不能站住;资本化只有 200% 与摊销年限两个数字可以放心用,时点规则核不到就不写。

本文为一般性法律知识分享,不构成针对具体事项的法律意见。文中所引财税文件及规范性文件以官方最新文本为准;具体适用口径以主管税务机关实际答复与当期官方文本为准。个案结论取决于具体事实、证据与执法口径,个案结果不代表承诺。如需针对具体情况的分析,建议携带相关资料另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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